【询价公告】来宾市群众艺术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数字化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6-3 | 作者:来宾市群众艺术馆 | 浏览量:15
根据2025年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相关要求及我单位实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询价,现就该项目做如下公告:


一、项目名称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数字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概况及采购需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数字化建设项目是根据2025年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相关要求,来宾市群众艺术馆拟计划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打造沉浸式数字化体验空间,建设内容及方式,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由专业的团队设计,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
服务供应商需提供专业设计及设备购买等服务项目,并提供必要的保障。详细内容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中国大陆地区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询价服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须盖公章)。
(六)其他材料:包含完成此类项目的优秀案例、创新成效等。
(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九)供应商需缴纳伍仟元整保证金。

五、成交规则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按照技术综合指标优劣、报价金额、产品质量优劣、后期保障服务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一供应商家。如第一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能履行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更换第二供应商为中标方,以此类推。其他中标与未中标的供应商将全额退回保证金。

六、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叁份。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18:00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346-2号来宾市群众艺术馆9楼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景、陈卡纳,联系电话:0772-4217007。

附件:采购需求
方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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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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