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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来宾演”(季季赛)系列活动第四季度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Nov 10, 2023 | 作者: | 浏览量:18



报名·征集


2023年“来宾演”(季季赛)系列活动
第四季度比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繁荣文化事业,推动来宾文艺向“高峰”迈进,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办的来宾市2023年“来宾演”(季季赛)系列活动第四季度少儿歌曲大赛、原创歌曲大赛拟于12月开展。


活动主题

“歌颂新时代 我为创城添光彩”




活动形式

本次少儿歌曲大赛、原创歌曲大赛由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选评审,并在来宾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平台上公示入选决赛作品。

(一)初赛:有意向的参赛团队于12月1日前将报名表及视频等有关材料(详见下文)发送到指定邮箱。由专家评审组各评选出20个节目参加决赛。

(二)决赛:由评委现场评分,实时公布分数成绩,活动结束后颁发证书奖状等。进入决赛作品可参加网络投票选拔最佳人气奖。



决赛时间、项目及地点

(一)决赛时间及项目


2023年12月23日  少儿歌曲大赛


2023年12月24日  原创歌曲大赛


(二)决赛地点:待定。


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


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相关单位均可参加。

(二)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须紧扣主题,鼓励、推荐原创作品参赛,具体要求:


1.少儿歌曲大赛

(1)作品内容健康,贴近歌颂祖国、赞美家乡,能体现时代新风采。


(2)展现少年儿童健康活泼和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具有良好的情感表现和文化内涵,展现作品创新和主题性。


(3)作品需具备较高的艺术性,能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新时代青少年风尚。


(4)参赛年龄:6—16岁;歌曲曲风不限;合唱人数不超过24人,演唱曲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参赛节目曲目不限。


2.原创歌曲大赛


(1)作品应是2021年(含)以来创作,且未在市级以上歌曲征集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


(2)原创作品要求书写新时代新征程奋斗史诗,力求思想性和艺术性高度统一,为人民群众所喜爱。歌曲作品应旋律流畅、优美动听,易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投稿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若作品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作品不得重复报送。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规,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5)每位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2首,作品须提交电子曲谱(jpg或pdf格式),作品简谱一式2份,作品音频使用WAV/MP3文件格式。



作品报送要求

1.所有作品需提供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要求一镜到底,不能进行后期录音合成。视频内容中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植入广告,不得出现其他活动信息。


2.入选决赛的节目团队需自备节目LED背景视频(若无,播放决赛主背景视频)、所需服装、节目U盘、道具、视频等。


3.参赛作品选择的服装必须与作品内容、风格和谐统一,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元素。



奖项设置

(一)少儿歌曲大赛

该赛事将评选出演唱一等奖1名,奖金1200元;演唱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演唱三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演唱优秀奖14名,奖金各300元。


(二)原创歌曲大赛

1.创作奖。该赛事将评选出创作一等奖1名,奖金1200元;创作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创作三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创作优秀奖14名,奖金各400元。


2.演唱奖。该赛事将评选出演唱一等奖1名,奖金1200元;演唱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演唱三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演唱优秀奖14名,奖金各400元。


(三)最佳人气奖及优秀组织奖

该赛事颁发最佳人气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并颁发奖牌。



报名方式及作品征集时间

(一)电子版:将节目视频及报名表、安全责任书(详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3年12月1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245686199@qq.com)。要求视频无剪辑拼接、画质好、音质清晰,格式和分辨率符合文件要求。


(二)纸质版:所有报名表、安全责任书按要求加盖单位或民间组织公章和签名,一式两份于2023年12月1日前寄送至来宾市群众艺术馆,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邮寄方式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346-2号


邮编:546100


联系人:来宾市群众艺术馆音乐舞蹈部  陆 丽


联系方式:13978200663


工作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人数、时长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原创参赛作品不得剽窃他人作品,任何形式的剽窃,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剽窃的认定由组委会同评委判断。


(二)所有参赛人员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可以适应比赛强度;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性别不限。为确保参赛期间演员人身安全,参赛团队有关人员需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签署安全责任书,在召开领队会时提交组委会。


(三)所有参赛团队在活动期间产生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经费等自行解决。


(四)在所有比赛期间,所有人员及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市级有关规定,廉洁办赛、廉洁比赛。


(五)每个作品可以报送不超过2名辅导老师,根据表格要求填写。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群众艺术馆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陆丽,13978200663;黄鸿,18172289877。


附件:

1.2023年“来宾演”(季季赛)系列活动少儿歌曲大赛报名表

2.2023年“来宾演”(季季赛)系列活动原创歌曲大赛报名表

3.2023年“来宾演”(季季赛)系列活动少儿歌曲大赛安全责任书

4.2023来宾(季季赛)系列活动原创歌曲大赛安全责任书


附件下载

方法一:

点击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aRfpkRjueVaPn1AhVXCng?pwd=29r5
输入提取码:29r5


方法二:打开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下载


END

排版:韦懿珊
校对:覃尔/李倩
初审:何莹/覃珊湖
审核:韦焕明/郑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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