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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概况

发布时间:Sep 23, 2020 | 作者: | 浏览量:1


来宾市群众艺术馆概况

 

来宾市群众艺术馆是全额拨款文化事业单位。2012年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后将来宾市民族歌舞剧团、来宾市艺术创作室撤并入来宾市群众艺术馆。全馆共有人员编制49名,目前在职在编人数43人,后勤控制数4人,聘用3人,业务人员人数占职工总数95.8%。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创作演出文艺节目、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群众文化艺术培训和辅导全市文化馆(站)人员业务培训、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等。2012年来宾市群众艺术馆被中宣部、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

来宾市群众艺术馆新馆主体工程建设项目于2014年11月26日开工建设,2017年11月17日通过竣工验收,2017年12月28日揭牌交付使用。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市财政拨款,位于来宾市市政和路与翠屏路交叉口西北角E-2地块内,占地面积为2945.06㎡,建筑面积16499.8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453.96㎡,地下建筑面积为5045.84㎡。项目主体共11层,其中地下1层、地上10层。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工程等级为二级,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

2018年5月18日正式从原馆址来宾大剧院搬入新馆,群众文化活动用房面积达6000多平方米,设有美术创作室、少儿美术活动室、摄影棚、创作间、琴房、录音棚、农民工活动室、合唱室、器乐室、电子琴教室、非遗展厅、舞蹈排练室、戏曲培训室、数字文化馆体验区、电子阅览室等功能室。目前除舞蹈排练室、多媒体室、钢琴琴房、练声房、录音棚等功能室需要进行二次装修而暂时使用来宾市大剧院排练场外,其余部分已完成搬迁并正常办公以及开展免费开放活动。每年承办春晚、市庆、三月三、五一、七一、国庆、中秋等节庆日联欢晚会,组织百场文艺演出下基层(进社区),举办大型展览6次以上,各类艺术培训班60多期,连续举办的文艺大展演已成为我市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为全市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促进了我市群众文化活动的蓬勃发展。

年内运营资金使用预算为183.71万元(开展节庆文艺演出活动经费:59.8万元,免费开放补助经费50万元,创作本土特色舞蹈、曲艺、歌曲等节目费用:20万元,开展基层文艺汇演专项经费:4万元,聘请来宾市民族歌舞剧团人员经费(共3人,按每人月工资2000元及五险753元算)9.91万元,选送艺术人才到北京及自治区相关院校学习深造费:10万元,非遗基地建设、进校园费用5万元,戏曲进校园、进乡村经费10万元,文化惠民文艺演出专项经费15万元